当前位置:首页 > 质管办 > 通知公告
2024年4月份“预安销号”考核和5月份计划申报的通知
2024-04-22 08:41 | 编稿:李琪 

各机关部门、教学院(部)、直属附属医院:

即日起启动4月份“预安销号”考核和5月份工作计划申报工作,请按照下列要求及时申报。

一、申报截止时间:202442524:00

二、申报网址:https://211.138.232.6/QualityCtrl/Default.aspx

三、申报4月份工作完成情况

1.各部门在“预安销号”平台申报4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并上传佐证材料。

2.申报“客观原因未完成”的,需填写《预安销号任务“客观原因未完成”申报表》,并在申报平台上传申报表及其他佐证材料。

四、申报5月份工作计划

1.结合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、“双高”建设任务和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拟定预案销号任务;各部门申报的任务须由部门负责人确定,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。除“双高”任务外,原则上申报预案销号工作任务3~4项。

预案销号任务应为本部门本考核期内的重大、亮点工作任务;部门职责内的一般常规性工作(日常工作)、例行性工作不纳入申报及考核范围。任务完成指标应尽量做到可量化、可考核、有标志性成果。

2.申报双高任务

1)近日质管办对2024年度双高任务的完成部门、完成时间等进行了细化,请下载查看附件《419日稿:2024 年“双高”任务清单(学校+三个专业群)》,以后在申报每个月的双高任务时,以此版本为准,敬请核对,以免遗漏(原来完成时间不能确定的任务,在双高平台录入的完成时间已经统一修改为202412月。)

2)近日质管办对双高申报平台进行了优化,各部门的预案销号平台操作员在申报任务时,可以通过勾选“部门”和“完成期限”针对性查询选择相应双高任务进行申报(下图),若出现与419日确定的任务不一致的,请核对后予以申报,经核对确定多余的任务则不需申报。

查询出来的结果如果出现差错或需调整,请告知质管办赵修斌统一修改或调整。

3.各部门有全校性的、要其他多个部门共同或分工完成的工作需纳入“预安销号”任务中的,请填写《预安销号“指派”任务申报表》交质管办尹敏主任,质管办报领导审核后统一在预案销号平台指派。

四、特别提醒:

1.各部门应按时、如实申报。申报计划明显不合要求、逾期申报、漏报的,当期考核计分直接扣10分;提交任务完成情况时若隐瞒实情、故意谎报,当期考核计分直接扣20分。

2.“各教学院部(含创新创业中心)2023-2024学年-1学期授课情况完善和教务处2023-2024学年教材选用数据”的佐证材料以质管办提供的完成情况材料为准。

.结果公布:

质管办汇总各部门申报情况,报书记、校长和党委会审定。审定结果更新到系统,同时发布于AIC系统,请各部门及时查看。

质管办

2024419

附件:《419日稿:2024 年“双高”任务清单(学校+三个专业群)》